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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与珍惜土地并重沂水县建市场不占耕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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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27
第2版(经济)
专栏:

  开发建设与珍惜土地并重
沂水县建市场不占耕地
本报讯 山东沂水县注重建设“不占耕地的市场”,去年以来新建扩建10处市场,总面积210亩,其中非耕地占96%,在活跃城乡经济的同时,较好地解决了市场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沂水县市场规模已愈来愈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去年初起,有关部门和乡镇村街纷纷自筹资金申请建设市场,有的计划把靠近公路的肥沃土地辟为市场。面对这一情况,沂水县委、县政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全县人均耕地仅有1.3亩,如果不认真进行规划,建设中随意占用耕地,将会贻害子孙。如何解决耕地和市场建设的矛盾?县里决定本着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场所,规定市场建设前筹建单位要提出申请,并规划位置、面积,由城建、土地管理、工商等部门联合核查把关,凡是建设不占耕地的优先“开绿灯”,并提供多种服务。
这样,全县城乡市场筹建单位都千方百计在非耕地上想点子。沂水镇镇直机关位于县城汽车站附近的繁华区,镇里决定在那儿建市场,便把镇直机关全部搬出,又投资80多万元,把那儿改建成一个18700平方米的综合性批发市场。县城前小河街有一片林地,散乱着200多座坟墓,与此相邻的是一片沂河荒滩。有关部门联合开发,建成一个农副产品批发商场和一处蔬菜肉类市场,改变了县城集贸市场狭小的状况。
(张恩新 吕瑞军 赵耀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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