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阅读
  • 0回复

湖南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27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湖南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据新华社长沙电 (记者刘春贤)从1993年起湖南省将从人事编制、机构设置、专业调整、职称评定、收费标准、招生等9个方面扩大省内普通高等院校的自主权。
据介绍,湖南省就此采取的措施包括,逐步扩大高等院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自主权,符合相应职务评审委员会组建条件的,经批准专科学校可评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本科院校可评审副教授以上职务任职资格;学校可与地方、部门、企业联合办学,也可接受私人投资办学,建立联合办学委员会或董事会。有条件的学校,经批准可招收境外自费来湘的留学生,可与外国联合办学、合作进行科研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