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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于未然——广东省检察机关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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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防范于未然
——广东省检察机关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纪实
徐来王运声毛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近些年来,我们从没有放松过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为什么却得不到有效的遏止,相反,在有些地方却越演越烈呢?归根到底是,孳生贪污贿赂犯罪的土壤存在,诱发犯罪的因素复杂。
一个重大的课题摆到各级反贪局检察官的面前:在广东商品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要主动出击,有效地抑制、减少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发生!
检察官们发现,过去办案企业老躲着检察机关。经理厂长们说:最好不要请检察官入门,怕企业声誉受影响,怕职工群众情绪受挫。抓预防犯罪后,特别在抓案前预防犯罪后,企业开门迎接检察官。厂长经理说:检察官不但为企业捉蛀虫,更重要的是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使我们知法、守法、不犯法,企业也逐渐走上了依法治理的法制轨道。检察官成了企业的好伙伴。
广州海运局党委书记黄庆伟说得好:预防工作很好,可以避免很多悲剧,我们企业很欢迎!
从怕到爱,从敬而远之到亲而近之,这就是抓预防的魅力,这就是检察官的新的社会价值。这就是检察部门与企业画好经济建设这个同心圆的基础。
在拓展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进程中,茂名市检察机关走在了全省的前面。他们重在“主动上门,超前预防”。即根据以往发生的贪污贿赂案件的作案手段、特点和多发部位,有计划地选择一些行业和系统,主动上门,把预防工作做在案发之前。这两年,茂名市检察机关利用案前预防,有效地提高了公民的纳税意识,这个市辖的高州县26个基层税务所在8个税收综合网点的统一组织下,遏制了偷漏税案件的发生,去年以来,这个县为国家增加税收400多万元,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
珠海市反贪局在预防犯罪的实践中摸索出了一条“在预防中发现犯罪,在打击犯罪中搞好预防”的新路子。他们在市外贸总公司、保险公司、拱北海关等单位,聘请了20多名检察联络员,进行专业培训。帮助这些单位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他们发现市外贸总公司下属一运输公司财务管理混乱,有贪污贿赂犯罪的重大嫌疑,便开展秘密侦查,从该单位挖出一伙以总经理为首的9名家族成员的犯罪案件,案件办结后,又协助该公司整章建制抓预防,使这个亏损1700多万港元的公司,终于起死回生,案发后仅半年时间就实现盈利150万元。
广州市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重在抓与企业的廉政共建活动的开展。1990年国庆节前夕,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与广州市海运局双方的主要负责人,十分庄严地在一份《关于密切配合加强廉政建设的协议》上签了各自的名字。到目前这样的协议在广州市已有64份,在全省已有近400份。共建廉政活动犹如粘合剂,一下子把众多企业家和检察官联系在一起了。感情沟通了,互相的合作也就增多了。
位于珠江三角洲的顺德市检察机关预防贪污、贿赂更有“绝招”。他们通过分析各种类型案件,研究犯罪的规律,预测犯罪的可能性;他们从外地已经发生的案件预测本地区发生案件的可能性;他们从企事业单位管理环节存在的漏洞中预测犯罪的可能性。根据三个预测有针对性地采取超前防范措施,举办23期法制系列讲座,培训了厂长经理2500多人,使管钱管物的人头脑中绷紧了法律这根弦。近年来这个市没有发生一例携款外逃的经济案件,有效地防止了顺德资金的流失。
预防罪案的发展是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从自觉到职能化的过程。广东的检察官坦率地告诉记者,他们还刚刚进入一个比较自觉的阶段,职能预防如何开展,对于他们同样是一个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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