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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整倒一个人不惜整垮一个企业“香花事件”在河南引起强烈反响干部群众呼吁支持改革者惩治诬陷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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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2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为了整倒一个人不惜整垮一个企业
“香花事件”在河南引起强烈反响
干部群众呼吁支持改革者惩治诬陷者
本报讯记者李而亮报道:岁末年初,围绕安阳县黄河无线电厂所遭遇的“香花事件”在河南省展开了讨论。省委书记李长春指出:“这件事暴露了目前贯彻落实《企业法》和《条例》以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中的主要思想障碍,暴露了我们河南长期存在的人整人、互相争斗、不惜企业蒙受损失的一个侧面。”
以生产“香花”牌交直流两用黑白电视机为主导产品的安阳黄河无线电厂,原是安阳县电业局劳动服务公司下属的集体小厂。1988年1月,复员军人周新义承包该厂。当时,该厂的固定资产不足2万元。周新义带领全厂职工大胆改革,艰苦创业,短短3年,使这个小厂逐步发展成为拥有固定资产百万元,年产电视机10万台,年创利税286万元的企业。1992年,其产值利税排全县工业企业之首,被安阳市授予“立大功企业”称号,并晋升为省二级企业。“香花”电视机获省优等多种产品质量奖,深受缺电的广大农村用户欢迎。工厂门前经常是车水马龙,产品供不应求,企业生产经营一派蒸蒸日上的景象。
然而,由于周新义在工作中得罪了县电业局个别领导,因此埋下了祸根。1990年12月24日,县电业局局长突然以“工作需要”为由,免去周新义的厂长职务,另外4位副厂长也被免职。此令一出,立即在厂里引起轩然大波。第2天企业停产,248名工人联名上书县里,要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安阳县委、县政府经过调查,4天后纠正了电业局的决定,宣布恢复周的厂长职务。工厂遂恢复生产并创建厂以来日产日销最高纪录。可仅仅过了两天,依据整人者提供的伪证,安阳市文峰区公安局以莫须有的罪名突然将周新义拘留。接着,文峰区检察院又以“接群众举报”、“周有重大经济问题”为由,将企业的帐册全部收走,致使企业再度停产。几经周折,周被拘留9天后得以“取保候审”;而被检察院收走的帐目,经近半年的审计、内查外调后才送还厂里,却至今没有明确结论。此后,县委、县政府再次做出决定:周新义继续担任厂长,并对造成“香花事件”的责任者给予处理。但是,风波远未就此平息。闹事者再次捏造罪状,来往于安阳、郑州、北京之间,到处散发告状材料,使企业一再蒙受损失。在告状“高潮”的1991年,无线电厂仅利税一项就比上年减少了100多万元。去年3月,安阳市监察局、审计局、税务局、财政局经过1个半月的联合调查,完全推翻了告状者罗织的罪名。
“香花事件”的讨论,在河南省引起了强烈反响。干部群众普遍认为,“香花事件”给人们带来的教训是沉痛的、深刻的。他们呼吁支持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帮助失误者,惩治诬陷者,促进河南经济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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