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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五千多万优抚对象生活有保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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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29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家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五千多万优抚对象生活有保障
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记者徐京跃)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我国优抚工作已基本形成法制化、制度化、社会化的新局面。5000多万名优抚对象的生活得到较好的保障,200多万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达到或超过当地群众的中等水平。
我国的优抚对象主要包括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等。1992年,国家财政支出优抚事业经费达17亿多元。部分在乡退伍军人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得到提高,其中退伍老红军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提高的幅度更为明显。他们的医疗补助经费也有了稳定可靠的来源和保障制度。
北京、天津、上海、吉林、辽宁、黑龙江、青海、宁夏、山东等省、市、自治区已基本解决了他们的穿衣、住房、看病等困难问题。
我国的优抚工作重视依靠社会力量。社会各界在解决优抚对象的优抚、优待等问题上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1992年,全国各地财政投入经费6500多万元,集资500多万元,改善了现有115个优抚医疗单位的条件。全国优待金统筹总额达10亿多元,占国家财政支出优抚事业经费的一半以上。优待义务兵家属240多万户,户年平均优待400多元。全国260多万个基层优抚服务组织常年坚持为优抚对象办实事、送温暖,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目前,全国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优抚法规,1128个县、市、区制定了法规性文件,使国家、社会、群众相结合的优抚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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