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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权岂能滥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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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3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企业自主权岂能滥用
看了这篇文章,恐怕没人会赞同醴陵瓷用花纸厂领导的做法。企业之间发生纠纷,把板子打在四名无辜女工身上,是没有道理的。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企业有劳动用工的自主权,这是法律规定。但对一个企业来说,该用哪个人,该辞退、开除哪个人,该给哪个人处分,都要按政策、法律和企业的规章行事,而不能自立标准,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瓷用花纸厂领导让四名女工停工的“说法”,就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典型一例。电瓷厂断电断水,与在瓷用花纸厂工作的电瓷厂职工的家属有何相干?令她们停工至今,以此作为筹码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实际上是变相地把四名女工当作了“人质”,这难道不是对女工的一种侵权行为吗?
其实,解决企业间的纠纷,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如双方协商,或请上级行政机关出面协调,或诉诸法律,而醴陵瓷用花纸厂领导却做出如此荒唐决定,且执迷不悟,实在不能允许。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自主权将越来越大。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厂长、经理该如何运用、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这是一个很重要也很现实的问题。应当强调的是,企业自主权是企业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保证,是一种神圣的权利,我们的企业领导应懂得珍惜它,维护它,切勿把它当儿戏,滥用它,玷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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