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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成立破产审判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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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深圳成立破产审判庭
本报讯 记者王楚报道:全国第一家破产审判庭12月1日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这是特区法院对审判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
深圳特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步较早,日益完善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呼唤建立和执行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特别是“企业破产执行难”困扰人们。在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营介绍说,成立破产审判庭,就是通过法律程序,消除那些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的企业,为市场经济建立一种优化和良性的运行机制。
此间法学界人士认为,近几年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了一些企业破产案件,在审理破产案件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在参照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境外的作法基础上,制定出一套适合特区破产企业实际的执行措施,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有利于解脱债务人的债累,保证国家颁布的破产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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