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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村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带头把余粮卖给国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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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6-16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东新村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带头把余粮卖给国家
读者岩石和马林文来信:长岭三区东新村徐宪文和周登林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民,带头把余粮卖给国家,值得表扬。
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徐宪文,听到供销社主任说他们村里卖粮的最少,卖给国家的粮数只达到供销社代购计划的百分之四十以后,立刻在五月二十一日晚上,召开了社员大会,商量把社内余粮卖给国家。他首先向大家讲了这次卖粮的政治意义,然后让大家展开讨论。社员陈福林说:“国家买粮是为了支援建设,并且还给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的优待。咱农业生产合作社,假如不能在这点上起个带头作用,也太对不起国家了。”李高林说:
“卖了苞米买些豆饼,对咱社也有好处,豆饼是软料,牲口愿意吃。”但也有人有思想顾虑。李树堂说:“真要把苞米出了手,豆饼上不来怎么办?”接着有几个人都说没有什么别的困难,就是这豆饼叫人担心。当徐宪文说了供销社保证豆饼的供应以后,大家便计算了社内现有的余粮,一致同意卖给国家。最后徐宪文又指出凑足两吨就有百分之五的优待。大家更加踊跃了。管委会委员张永久立刻说:“我有五百斤余粮卖给国家。”青年团员王玉田说:“我有四百斤余粮也卖给国家。”接着有自报一石的,也有自报五斗的,算下来共四千来斤。同村周登林生产合作社在五月二十一日晚,也开了社员大会,经过商量,根据自觉自愿的原则,社员带家属,一共卖给国家八千多斤粮食。
村内许多互助组和余粮户,听到生产合作社卖粮,也都开会讨论卖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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