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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难买“爱情”违法自毁终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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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02
第4版(要闻)
专栏:

  金钱难买“爱情”违法自毁终生
新华社记者汤计新华社通讯员包新宇
由于没有法制观念和正确的人生观,一些在金融和财会部门工作的女性居然在“情郎”的唆使下大肆贪污、挪用巨额公款。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在过去的一年里,内蒙古就有七八名这样的女性。她们将因此或在监狱度过一生,或走上断头台。
工商银行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办事处巴颜特拉分理处复核员陈茹,在其夫一再威逼利诱下,她牺牲色相勾结记帐员周青,从1987年至1991年先后侵吞储户款额223万多元,酿造了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金融界最大的贪污案。
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市水利局出纳员李君玲1985年在临河市技工学校读书时,以艰苦朴素、学习上进而连续三年被评为学校的“三好学生”。她爱上一有妇之夫,这个个体饭店小老板花言巧语唆使她从水利局挪用3000元公款。她为了讨得情人的欢心,横下心作了第一次案。小老板从李君玲身上打开缺口后,紧接着又以去乌鲁木齐做羊皮生意为由,要她挪用公款10万元,当她婉言表示拒绝时,这个小老板就以死要挟。于是,这位软弱的女性再一次向公款伸出了罪恶的手。结果,这位年仅28岁的女出纳员从1989年至1991年采用伪造转帐、信汇单等手段,分91笔(次)贪污、挪用公款110余万元。
1992年9月21日,呼市建设银行2支行发生一起特大贪污挪用案。29岁的案犯江红原本是2支行审计科审计员,丈夫阿某某是一个停薪留职的商贩,两年前丈夫有外遇与其离婚后,她仍抱着复婚的幻想。于是,阿某某抓住她的感情弱点,唆使其勾结2支行贝尔路分理处主任刘玉明等人,合伙贪污挪用公款250余万元。
这些可悲的女性,当她们为了“爱情”不惜以身试法的时候,那些负心郎们却正在外面花天酒地,吃喝嫖赌。陈茹的丈夫刘建平长期在外面与情妇寻欢作乐;李君玲的情郎借经商之名,把李君玲挪用的公款挥霍于嫖娼宿妓;而江红的前夫阿某某则是一个吞云吐雾、吸毒成性的“瘾君子”。自治区检察院的一位负责人为此提出警告:“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莫用金钱换‘爱情’,莫为‘爱情’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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