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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手段为市场经济服务北京各级人民法院去年审结经济纠纷案五千六百余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七亿多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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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03
第4版(要闻)
专栏:

  用法律手段为市场经济服务
北京各级人民法院去年审结经济纠纷案五千六百余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七亿多元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徐仁杰)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运用法律手段及时解决各种经济纠纷,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去年,他们在案件数量增加、新类型案件增多、审理难度增大的情况下,共审结各类一审经济纠纷案5669件,其中各种合同纠纷4430件,涉外、涉港澳台纠纷17件,共解决诉讼标的金额7.55亿元。
北京市各级法院去年新收一审案件共5561件,比上年上升27.6%,其中诉讼标的百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就有185件。产品专卖权纠纷、提单侵权纠纷、实现抵押纠纷、广告合同纠纷、破产纠纷等新案也越来越多。各级法院干警把严格依法办事同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统一起来。去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一件专利确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的香港美艺厂“惰钳式门”发明专利无效的决定,有效地保护了合法的发明专利权。
对重大或影响大的案件,他们急当事人之所急,采取措施抓紧审理。中国石化总公司广州石油化工总厂诉北京国际银燕技术信息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金额达2.7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案后,在掌握基本事实的情况下,审判人员立即与银行联系,仅用6天时间就将被告已经汇出的款项扣住,并依法先予执行,追回全部汇款,防止了重大经济损失。
为使一些经济纠纷得到及时解决,有些法院开展了诉外调解工作。东城、宣武、丰台、海淀、石景山5个区人民法院开展经济纠纷诉外调解以来,已为企业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0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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