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阅读
  • 0回复

欧共体12国正式通过欧洲经济区补充协定方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03
第7版(国际)
专栏:

  欧共体12国正式通过
欧洲经济区补充协定方案
新华社布鲁塞尔2月1日电(记者孙维佳)欧共体12国1日在此间正式通过了欧共体委员会上月提出的关于《欧洲经济区补充协定》的方案,并表示希望象征着欧洲18个国家经济一体化的欧洲经济区能在今年7月1日建立。
欧共体的一位发言人在解释这项决定时指出,鉴于瑞士于去年否决了原已缔结的《欧洲经济区协定》,缔约双方——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诸国应考虑到瑞士退出协定的新情况,因而有必要通过谈判一项“补充协定”,对原协定的部分内容做出调整和修改。
欧共体部长理事会执行主席、丹麦外长彼德森在此间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指出,补充协定方案的通过为打破欧洲经济区协定因瑞士否决而面临的僵局和重新开始新的后续谈判创造了条件。他同时强调,欧洲经济区的实现将对欧洲大陆经济和政治上的联合具有重要意义。
据欧共体的官员透露,日前通过的补充协定方案,其中心内容是重新确定缔约国对所谓“共同发展基金”所承担的份额。
共同发展基金指未来欧洲经济区中富裕国家,尤其是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诸国用于援助欠发达国家(葡萄牙、希腊、爱尔兰和西班牙)各类发展合作项目的固定基金,总额为20亿埃居(24亿美元)。在原协定中,瑞士对此项基金所承担的份额为27%,预料重新分配份额将势必再度挑起欧共体同自由贸易联盟国家之间的利益分歧。
据悉,欧共体的补充协定方案将正式提交给自由贸易联盟诸国作为谈判基础,双方就补充协定达成协议后,欧洲经济区才可正式实现。
《欧洲经济区协定》缔结于1991年底,其目标是在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诸国之间实现商品、人员、资本和劳务的自由流通,建成一个北起北冰洋、南至地中海、人口达3.8亿的迄今世界最大的共同市场——欧洲经济区。
协定原定于今年1月1日付诸实施,但由于瑞士否决而被迫推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