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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计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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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03
第7版(国际)
专栏:

  中朝两国政府
签订文化交流计划
新华社平壤2月2日电(记者张锦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1993年至1994年文化交流计划2日在平壤签字。
交流计划规定,两国将在科学、教育、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卫生、体育等领域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商定互派的各种代表团组超过100个。
交流计划还规定,两国互派大学本科生、进修生和研究生、互相聘请教师。两国有关单位和团体交换刊物、图书、影片资料等。
中国文化部副部长陈昌本和朝鲜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副委员长千莲玉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文化交流计划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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