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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行动——上海开办青少年儿童住院医疗保险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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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05
第2版(经济)
专栏:

  爱心行动
——上海开办青少年儿童住院医疗保险纪实
1992年11月26日,刚刚做完肾移植手术出院不久的曹宛同学,接到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送上门的3.6万余元保险金。扣除曹宛母亲单位按劳保规定报销的部分医药费和这3.6万元保险金,曹家实际支付了5000余元,仅占全部医疗费8.3万元的不足10%!
    救救孩子!
近几年,上海市经常出现中小学生患白血病、肾衰竭、大面积烧伤等严重疾病,因医疗费用庞大而延误诊治的情况。
这一情况引起了全社会的急切关注:1990年5月底,14名患儿家长联名上书市政府,呼吁“救救孩子!”同时,市政协部分委员分别提出建议,要求保险部门发挥保险功能,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同年9月,市保险公司、卫生局、教育局联合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报审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注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报告……
上海市保险公司不负众望,通过积极设计准备,终于在1991年9月正式推出这一业务。投保者每年交纳6元保费,万一生病住院,无法报销的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承担55%至95%。当年就有183万多青少年儿童投保,承保面达93%。至今,投保人数已达200余万,承保面达100%。在此期间,上海保险公司共为1.6万人次患儿支付了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其中给付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有8例。
    我获得了第二次生命
巨额医疗费用对单个的、普通家庭来讲,是难以承受的。但是将千家万户的点滴保费汇集起来形成巨款,则可以保障少数患儿得到良好的诊治。保险的作用正是“千家万户帮一家”。
上海市8中学生陆蓉患肾炎,在做了肾移植手术,需进一步治疗时,家长筹措医疗费遇到了困难。在这令人焦急万分的时刻,上海南市区保险公司打破出院后一次性给付的常规,同意预付1.5万元,使陆蓉得以及时治疗。出院后陆蓉在一篇短文中写道:是爱心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崇明县陈镇乡金逸斌小朋友是农民的儿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随着年龄的增长,病情日趋严重。但其家长一直顾虑承受不了巨额医疗费用,不敢贸然送他进专科医院治疗。保险公司开办住院医疗保险后,金逸斌的父亲马上为儿子投保。不久,金逸斌住院动了手术,保险公司给付了2000多元保险金。
    必不可少的支出
社会的进步,更新着许多家长的观念。他们把以往在孩子身上的花费从衣、食、教育等方面延伸到关注健康及生命上。绝大多数家长赞成、支持开办青少年儿童住院医疗保险,但也有少数人表示不理解。这个险种刚开办时,上海市长亭区北新泾第一幼儿园的老师为全体小朋友办理集体投保,一位家长拒绝参加。两周后,偏偏这位小朋友生病住进了医院,其家长只得忍痛自付1000多元医疗费用。有的家长比较明智,他们议论道,“6元保费不算多,即使自己的小孩不住院,这点钱能帮助其他的孩子也是好的。”
最近,上海市保险公司又对这项保险进行了调整,不仅扩大了投保范围,而且将血友病、恶性肿瘤等疾病的门诊治疗也列为保险责任,增加了门诊治疗费用支付的病种,使这项医疗保险更趋合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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