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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发出通报严禁借机构改革突击提干滥发钱物原宜昌市有关领导被追究纪律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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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06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央纪委发出通报
严禁借机构改革突击提干滥发钱物
原宜昌市有关领导被追究纪律责任
本报北京2月5日讯(记者陈维伟)今天从中央纪委获悉:湖北省原宜昌市有关领导干部借地市合并之机突击提干、滥发钱物,前不久被追究纪律责任。中央纪委最近专门就此事发出通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在机构改革中坚持党性,严守纪律,起到表率作用。
1992年3月,根据中央的决定,原宜昌地区和原宜昌市合并,成立新的宜昌市。在中央决定宣布的前几天,原宜昌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和一些部门的领导人置党纪于不顾,借机大批突击提干。原宜昌市委提拔县级干部113人,下属部门和单位提拔科级干部904人,共提拔干部1017人。在提拔干部中,不进行考察,不按照任免程序。有的当天报,当天批;有的甚至先任命,后办手续。
在突击提干的同时,原宜昌市的许多单位还突击花钱、滥发钱物。在中央决定宣布前的一个多月里,原市直154个单位,突击花钱、滥发钱物达1483万元,有7个单位人均在1000元以上。有的多达2000余元。有的单位没有资金,竟变卖国家的固定资产,进行私分,有的甚至将党费买东西私分。
原宜昌地区也有少数单位借机突击提拔干部84人;有104个单位突击花钱、滥发钱物达679万元。个别严重的单位人均达3430元。
事情发生后,湖北省委十分重视并采取了坚决果断的措施,责成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现宜昌市委进行了清理和纠正。对突击提拔的干部一律宣布无效;滥发的钱物一律收回;并对在这一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分别追究了纪律责任。
中央纪委的通报指出,宜昌地市合并中发生的突击提干和滥发钱物的问题,尽管是个别的,但性质恶劣,影响很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干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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