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阅读
  • 0回复

关于邓贤清一案的查处报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0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转出以后

  关于邓贤清一案的查处报告
现将对我县白马乡腊树村村民李春涛的来信查处情况汇报如下:
1992年6月9日上午,白马乡联防队员黎长生、副乡长周玉宝、财税员刘志祥3人,到田庄村给曾参赌已被处理过的村民邓解成家又发送治安罚款通知书时,遭到邓家人拒绝。黎长生从邓解成屋内将一台收录机提到邓屋前坪,于是,双方发生扭斗,后被人扯开。黎长生赶回乡政府后,向乡党委书记刘均发、乡长蒋尚生汇报说自己被邓贤清父子打了一顿,要求乡领导为他撑腰。刘、蒋当即决定,把邓贤清父子抓到乡政府来问话。
当天下午4时,乡党委书记刘均发、乡长蒋尚生即组织黎长生等8人前往邓家。邓解成、邓星武兄弟二人得知乡里来人,便往后山逃跑。黎长生等人见抓不着邓氏二兄弟,就将尾随而来的邓氏兄弟父亲邓贤清抓住。黎念完传唤证,要带走邓贤清,邓说“我没犯法”,不肯去乡政府。黎去拖邓遭到邓的反抗。这时,乡干部曾小安、黄云平、李跃军等人上前将邓贤清按倒在地。黎长生、黄云平先后用脚踩住邓贤清的脑袋,黎将邓的一只手铐住。曾小安朝邓贤清右腋下猛蹬一脚,致使邓贤清右腋下7根肋骨骨折。这时黎长生拿出绳索,欲将邓贤清捆到乡政府。邓悲愤至极,用头猛撞石头企图自杀,被制止。刘均发、蒋尚生仍坚持要邓去乡政府。村民邓向阳只好挟着邓贤清往乡政府走。约走过30米田埂,邓走不动便坐在地上,又拾起一块石头,猛砸自己头部,血流不止。下午5时许,邓贤清因伤痛欲绝,趁无人之机,吞服了甲胺磷农药身亡。刘、蒋等人得知邓服毒后,未采取紧急措施,竟拔腿赶回乡政府。
案发后,当地群众无不愤慨,强烈要求严惩凶手。邵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进行查处。
县检察院迅速查清了刘均发等人的犯罪事实,对6名责任人定为非法拘禁罪。至1992年6月29日,已将刘均发、蒋尚生、黎长生、曾小安、黄云平先后逮捕归案;李跃军被取保候审。9月10日,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有关案犯向邵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14日,县人民法院对被起诉的案犯,分别以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处刑,其中乡党委书记刘均发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乡长蒋尚生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已产生法律效力。
湖南邵阳县信访办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