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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考察”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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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杂谈

  “公费考察”考
金陵客
公费考察之风,越刮越甚。民间流传的顺口溜说:“一等干部漂洋过海,二等干部深圳珠海……”虽不准确,但是足见人民群众对此风绝无好感。有一次到某县采访,县领导告诉我,他们接到一个通知,要求派一名部门干部出国考察某一项目,这个项目与这个县全无干系,不过是因为上级部门人员的出国费用要各县均摊,所以才“让”出一个名额给他们。结果县里虽然很有意见,却不得不挤出几万块钱供他们去出国“考察”。这几万块钱当然都是现钱,打“白条”那是绝对不行的。
当然“漂洋过海”不宜简单贬褒。国门大开,汹涌澎湃的“出国潮”才能成为现实;否则,你想漂洋过海也漂不成。而且“漂洋过海”之中,应该肯定多数人是为了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真正去洽谈合作考察技术,并不虚此一行。让人担心的是,既然公费考察已经成风,那么这股“风”也许就会带来一些出乎人们预料之外的灾害。比如说上级部门人员要出国,凭什么让下面摊钱来支付他们的费用?这算哪一门子的道理?这个项目明明与这个县无关,为什么也非要派人不可?尤其是有的县经济贫困,亟待资金用于发展,很难拿出钱干这些事。更何况现在有些机关拿漂洋过海来攀比,你能组团到太平洋彼岸,我为什么不能组团去欧洲?你去了澳大利亚新西兰,我到新加坡马来西亚能算远?不管需要不需要,必要不必要,只是为了显示一下我这个部门“重要”,就要漂洋过海去了。公费考察成了检验某个部门时髦不时髦、某位同志吃香不吃香的筹码,出过一趟国回来,就沾沾自喜,洋洋得意,好像在仕途升迁上又赢得宝贵的一分;老是轮不着漂洋过海,甚至连等而次之的深圳珠海也捞不着去的机会,于是就有了清水衙门冷板凳的感慨——这种新“官俗”,倒是不该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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