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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卓甫同志逝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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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08
第4版(要闻)
专栏:

  刘卓甫同志逝世
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 中国价格学会会长、原国家物价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刘卓甫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993年1月17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2岁。
刘卓甫同志1911年出生于河北省安国县南楼底村,1937年参加革命,193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安国县伍仁桥抗战动员会主任、冀中区深县人民政府县长、一二○师司令部政治协理员。1942年后调任晋绥边区三分区贸易局局长、晋绥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西北贸易公司副经理、西北农民银行副行长、陕甘宁边区工商厅副厅长。
新中国成立后,刘卓甫历任西南军政委员会贸易部副部长兼西南蚕丝公司总经理、西南行政委员会财委副主任兼商业局局长、中央商业部副部长、农产品采购部和城市服务部副部长、云南省省委书记、副省长兼省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全国物价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物价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1982年4月以后,他任国家物价局顾问、中国价格学会会长、国务院价格研究中心总干事、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顾问。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五届、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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