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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名也无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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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0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杂谈

  留名也无妨
王兆强史建业
最近到某团指挥连采访,听说了这样一件事:战士郑杰、李春红在去邮局办事途中,遇到一病倒在路旁的老人,当即把他送到医院抢救。
老人转危为安后,郑杰、李春红得知他姓孙,是冯家镇砦里村人,又将他护送回家。在孙大爷及其子女的再三要求下,郑杰、李春红将自己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告诉了他们。日后,孙大爷的儿子来到指挥连,代表他父亲和全家人向郑杰、李春红表示感谢。这件事,在指挥连战士中引起较大反响:有的同志认为,郑杰、李春红学雷锋做好事,应该受表扬;有的同志则认为,他们做好事应该,留名不妥。
笔者在向郑杰、李春红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又走访了孙大爷一家后认为,做好事留下姓名也无妨。首先,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做好事后是否留名,而在于是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做好事。小郑他们自觉实践雷锋精神,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虽留姓名也无可非议。其次,对留名要做具体分析,只要不是为出名而留名,就不要反对。小郑他们在孙大爷及其家人的再三要求下,才把姓名如实相告。设身处地地为他们想一想,就不会认为他们留下姓名有什么不妥了。第三,即使做好事的同志有什么问题处理得不是很妥当,我们也不应该百般挑剔,而应该弘扬他们那种助人为乐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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