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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议会通过修宪法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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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09
第6版(国际)
专栏:

  比议会通过修宪法案
据新华社布鲁塞尔2月7日电(记者孙维佳)比利时众议院6日晚以144票赞成、35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正式决定由中央集权国家改变为联邦政体国家。
据悉,这项修宪法案将比利时宪法第一条由原来的“比利时国家划分为省”改为“比利时国家划分为民族语言区和行政区”。这一修宪案的通过标志着比利时自1830年建国以来确定的中央集权政体的结束和联邦制政体的确立。
按照新修改的宪法规定,比利时国家将由3个民族语言区和3个行政区组成。3个民族语言区包括弗拉芒语区、法语区和日尔曼语(德语)区;3个行政区为北方弗拉芒区,南方瓦隆区和中部布鲁塞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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