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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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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10
第5版(文艺评论)
专栏:

  悟“度”
孙武臣
凡事都有个“度”。这个“度”就是决定事物质量的数量界限。所谓“适度”就是要求对客观存在作实事求是的科学的认识和反映,达到主观认识同客观事物相符合相一致。
回首往事,我们许多失败教训都是走了不足“度”和过了“度”这两个极端。仅以文艺创作为例。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把文艺的教育功能强调和夸大到似乎文艺仅此一种功能的程度。至于其它认识功能,尤其是审美娱乐功能则被忽略和缩小了。过了一段时间,似乎幡然猛省,从这个极端一下子跳到另一个极端,说文艺要回归自身,它只有审美娱乐功能,如若再强调教育与认识功能,便是僵化、教条。
文艺具有教育、认识和审美娱乐功能,而且它们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的统一整体,不能将它们孤立分割,更不能将它们对立起来。这是基本常识。然而,我们却老是犯“两极跳”的毛病。比如,我们忽而强调“题材决定论”,于是创作中出现了许多禁区;忽而又有人宣称“题材无差别论”,于是创作中反映时代、反映现实生活的主旋律也不甚分明了。又譬如,“英雄化”曾使我们塑造的英雄人物成为超凡入圣、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又一个“非英雄化”,使作品中充满了原始、愚昧、麻木、落后到无以复加地步的小人物。显然,在人物塑造上的失“度”,使我们又走了两个极端,而这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新旧交替的时代的本质真实相去甚远。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种除此无他,非此不他的绝对化,势必导致创作走了弯路。我国有句古话,叫做“过犹不及”,是说把事情做过了头就像没有做到家一样;我们常爱提口号指导工作。如果把握不好分寸,提出的口号“失度”,不符合度的辩证原理,对实践也就失去了正确的指导意义。回首这些往事,我们会强烈而深切地感悟到掌握好“度”的辩证法是一个多么艰难的历史进程啊!但愿多一点辩证法,少一点片面性。呜呼!悟了半天“度”,还是辩证法的ABC!(作者单位文艺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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