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阅读
  • 0回复

保护雇工的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1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保护雇工的合法权益
打工仔、打工妹的足迹,已踏入经济生活的不少领域。尤其在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和居民家庭的家务劳动中,他们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劳动大军。他们的辛勤劳动,为社会创造了财富,是社会上受尊敬的人。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必须受到社会上的保护。
然而,近年来发现,打工仔、打工妹作为雇工被他人雇用后,被打骂、扣薪,拒不履行劳务合同的事情不断发生,这是法律、政策和道义上绝对不能容许的。
雇主和雇工之间是一种平等、合作、互利的关系,雇工是通过诚实劳动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主要有:领取劳动报酬,享有劳动保护权、休息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现在,一些雇主只管让雇工干活赚钱,很少顾及他们的其他权益;而许多雇工,也仅仅把自己放在一个干活挣钱的位置,自己应该享有的权益却不敢争取。比如说,雇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亡,雇主有义务给予抚恤、赔偿。
被雇佣的雇工,基本上是来自农村。他们为了在外找到活干,有时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也忍气吞声,这怎么能行呢!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雇主的不法行为。政府职能部门要对侵犯雇工权益的问题及时查处,对那些“周扒皮”式的人物,要严加处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