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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个体经营繁峙供销社大包干走出困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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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14
第2版(经济)
专栏:

  集体所有个体经营
繁峙供销社大包干走出困境
本报讯山西省繁峙县基层供销社实行柜台大包干承包,集体所有,个体经营,转变经营机制,走出了困境。
改革以来,繁峙县供销社在市场竞争中,经营能力下降,实现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由1983年的1544万元下降到1991年的600万元,1991年亏损50万元,企业经营难以为继。
面对困境,主管部门曾采取过一些措施,但由于旧的经营机制未根本转变,问题仍然难以解决。严峻的现实逼着县供销社在深化改革中寻找出路。他们借鉴和吸取农业大包干的经验,实行集体所有、个体经营,简称柜台大包干。
柜台大包干的改革,是从集义庄供销社开始的,12名职工分别承包了6个亏损的门店,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交税款和承包费款,一包三年。
三年中,实行承包的门店迅速扭亏为盈,国家、集体、个人都有利。可是承包期满后,继续承包受行政干预所阻,结果供销社又变盈为亏。
一包一收以及与其相应而来的一盈一亏,使人们认识到改革供销社经营体制势在必行,6个门店又开始了第二次承包。结果,迅速扭亏为盈。现在,集义庄供销社的经验已在全县供销社系统推广。
大包干的基本内容是“三自两联两保证”,即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联销售,联利润;保证上缴国家税金,保证交纳集体基金。职工称之为缴够国家的,交足企业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具体做法是:将柜台、柜组承包给内部职工个人,或由职工合伙经营。以前三年的销售总额为基数,作为收取五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离退休人员统筹费、职工保险金和福利费、利息和利润)的依据,结合门店的地理位置,确定承包指标,以后每年递增100%。承包指标确定后,职工根据自身条件,从原库存商品中挑选0.5万—1万元的商品作为经营的垫底,正式职工一年内分4次交清货款,临时工一次交齐。承包费按月或按季提前预交。
(白祯祥卫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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