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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区间社会发展水平如何?国家统计局定量测定见分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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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14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我国地区间社会发展水平如何?
国家统计局定量测定见分晓
国家统计局最近完成了“1991年地区间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我国除西藏、台湾之外的29个省市自治区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江苏、吉林、广东、山东、浙江、黑龙江、海南、福建、河北、山西、陕西、新疆、湖南、内蒙古、湖北、河南、江西、四川、广西、甘肃、宁夏、青海、安徽、云南、贵州。
国家统计局是利用他们最新编制的《地区间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方案(试行)》进行本次评价的。这一方案的问世,标志着国内社会发展水平只能靠定性研究,不能定量测定的时代已告结束。
本次评价的标准,以1990年全国平均社会发展水平为100分。各地的最终得分,都是他们在环境、人口、经济、居民生活、劳动、社会保障、卫生保健、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等10个领域得分的总和。其中,京、津、沪得分明显较高。得分排在前13位的,全部是东部和沿海地区。这说明在改革开放中首先得益的东部沿海地区,整个社会正在迅速而全面地发展。
具体从10个领域来看,总分居前地区并非各领域得分都居前列,而总分居后的地区一般也有居先或居中的领域。引人注目的是北京,1991年在10个领域中有7个居全国第一。
最出人意料的领域是社会治安。得分倒数第1至第5的分别是广东、浙江、辽宁、广西、北京,其中广东、浙江、辽宁、北京的经济得分和总得分都排在全国前10名。
但也并非经济发达的地区社会治安都不好。1991年社会治安得分最高的是天津,而该市经济得分和总得分均排在全国第3的位置上,这确实值得深思。国家统计局社会司负责人说:这次评价的宗旨不是排名次,而是为各地提供可比信息,便利他们对症下药,促进社会全面发展。(2月3日《光明日报》张碧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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