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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杰诬告他人被判刑被诬告者得到解脱和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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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15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俊杰诬告他人被判刑
被诬告者得到解脱和保护
新华社长春2月14日电(通讯员王俊林、记者辛明华)吉林省通榆县监察局最近查办一起诬告案,被诬告的税务局长王占胜及时得到解脱和保护,诬告人李俊杰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通榆县税务局多年来一直是地、县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局长王占胜是被省、地、县表彰的模范干部。
1992年初,在这个县市场税务分局任专管员的李俊杰由于降级,对王占胜不满,便写信给县监察局、纪检委诬告王占胜有以权谋私、包庇犯错误干部、生活作风等15个问题,严重影响税务机关的正常工作,损坏了王占胜的声誉和家庭和睦。去年7月,县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过一个月的调查,终于查清了15个问题,认定李俊杰的“揭发”纯属诬告。
此后,联合调查组在全县税务系统职工大会上通报了调查结果,对诬告人李俊杰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李俊杰不但没有认真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又写了《告白城地区人民书》,重复诬告内容。他不仅将诬告书张贴在县税务局机关大院内,还邮寄散发到白城地区及邻县税务单位300多份,使王占胜身心受到很大伤害。
鉴于李俊杰的行为已构成犯罪,通榆县监察局建议司法机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县人民法院经过调查认定李俊杰犯有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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