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阅读
  • 0回复

贵港市推行社会治安责任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1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贵港市推行社会治安责任制
本报讯 广西贵港市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打、防、建”相结合的措施,建立社会治安责任制,促进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去年,全市社会总产值达到28.36亿元,比上年增长15%。贵港市还被评为广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市。
贵港市如今常年有1055名专职治安员、7671名义务治安员活跃在城区和乡村,初步形成群防群治网络。去年,这个市推行社会治安风险抵押金制度,即通过交纳一定比例风险金,从单位到个人,层层签订重点地区整治、案件侦破、法制教育等内容的治安责任书,并建有完整的考核、奖惩办法。
签订治安责任书,把社会治安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责任制结合起来,当年就解决了10多个乡镇的山林、水利、土地纠纷,其中包括一起拖了40余年的山地权属纠纷案。
这个市组织人力对81个重点治理地段、路段进行综合治理,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在舞厅、车站等公共场所,建立治安岗维持公共秩序。同时,对4名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者,给予记功和物质奖励。
                 (韦永键 黄明才)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