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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面面观——文化事业“以文补文”活动述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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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22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文化经济面面观
——文化事业“以文补文”活动述评
本报记者张铭清
用“巨大”这个词来评价这些年来文化市场所发生的变化,当不会有太大的异议。随着改革开放大潮而来的,先是电视的普及,后是录像的冲击;歌舞厅的热浪未退,卡拉OK的旋风又起……五花八门的娱乐方式,把个文化市场装点得色彩缤纷。与此同时,文化消费结构的变化,也使不少文艺演出团体门庭冷落,影剧院门可罗雀。
突如其来的变化,使吃惯了“公粮”、高枕无忧的文化人突然发现自己陷入了失业的泥淖。人往哪里去?钱从何处来?成了困扰文化事业的头号问题。
有偿服务——文化经济的起点
80年代初,为了摆脱入不敷出、嗷嗷待哺的困境,相当一些文艺单位开展了“生产自救”。他们先是延伸本身的业务,开展复印、影印、提供咨询、举办讲座、开办舞厅等有偿服务。继而,突破了这一范围,大着胆子,顶着压力,开始经营小卖部、招待所、餐厅,经营演出器材、音像制品、广告装潢等,甚至经营一些与本身业务并无多少关系的企业。
毫无疑问,文艺单位要讲求社会效益,否则,文化之船就没有导航系统。但是,如果只讲社会效益,不讲经济效益,文化之船就没有了动力。社会效益也就无从谈起。
形势逼着文化人“下海”,1987年初,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发了《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至此,文化经济才算是有了个名正言顺的起点。
文化艺术团体开始向市场迈进
目前,全国约有2800多个吃“公粮”的文艺团体。大体情况是:日子比较好过的、只能勉强度日的和难以度日的各占1/3。要摆脱窘境,除了广开生路之外,还应该进行管理体制、人事制度的改革和文化产品结构的调整:
首先是把一部分人推向市场。国家不必养着一个庞大的文化生产大军。除了实验性、示范性、古老稀有艺术品种、为少年儿童服务的文化艺术团体以及少数民族艺术表演团体,需要国家扶持外,应该放宽政策,把文化艺术团体推向市场。
正当文化向企业迈进的时候,企业也向文化伸手。相当多的企业办起了文化事业。有的大企业还养起了不小的专业文艺团体。
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情况,发生在有“戏窝子”之称的福建。这个省80多个吃“公粮”的文艺团体,有一半日子不大好过。可这个省的500多个民间剧团,长年活跃在广阔天地,而且日子过得不比吃“公粮”的差。
兴办经济实体——文化经济的趋势
“没有实体,就没有实力。没有实力,就没有活力。”这是一些尝到兴办经济实体甜头的文化单位的深切体会。向经济实体发展,已经逐渐成为文化企业家的共识。
一些“下海”的文化单位,在引进了市场机制之后,牵动了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解放了文化生产力。这些单位的人才、知识、设施得到了充分利用。文化市场的广阔天地,培养了一批文化企业家。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和文化素养的文化管理人才和经营人才脱颖而出。这一切,都使潜在的资源转化成为物质财富。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第三产业的决定》,为文化企业的发展送去了强劲的东风。可以乐观地展望,由“以文补文”活动起步,文化经济由娱乐业、演出业、录像播映业、文化艺术商品经营业、文献信息业和文艺培训业构筑起来的文化产业体系框架,已日见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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