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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率先改革农业领导方式全国粮食产销政策发布及定货会开幕有关部门将发布粮食收购保护价等一系列重要政策信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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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24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率先改革农业领导方式
全国粮食产销政策发布及定货会开幕
有关部门将发布粮食收购保护价等一系列重要政策信息
本报北京2月23日讯(记者江夏)报道: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国务院率先改革农业领导方式。由国务院首次召开的全国粮食产销政策发布及定货会今天在京开幕。
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通过组织粮食产区和销区直接定货,使产区在产前就能了解销区对粮食数量、品种、质量的需求,并与农民签定合同,使农民“一年早知道”,主动安排生产确保国家和销区粮食的需要;二、向全国各地发布1993年粮食的保护价、挂钩化肥和柴油的价外加价等各项粮食产销政策,以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国务委员陈俊生在会上说,从当前看,农业形势是好的,主要农产品供应充裕,市场食品丰富,但从长远看,我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少,有些还比较严重,不容乐观。在连年丰收的情况下,出现了卖粮难、打白条、农民负担有增无减、农产品市价跌落、主产区和粮食部门包袱沉重等问题。当前最突出的是如何保护农民种粮的经济利益和生产积极性,保持粮食总量平衡。为此,这次会议将发布一系列推动粮食购销改革和促进生产发展的经济政策。主要包括8个方面:第一,实行粮食分级管理,建立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调控体系。从本粮食年度起,由过去中央大包大揽向中央和省、区、市两级调控转变。国务院主要负责中央级储备粮和粮食进出口调剂,各省区市内地区之间粮食的年度平衡,由省区市自己负责解决;省际之间的调进调出,由中央计划调拨改为市场调节,各省区市通过产销直接定货或批发市场解决。
第二,签订购销合同,引导农民合理调整产品结构,做好粮食的产销衔接。现阶段,必须坚持购粮合同制。粮食放开的地方,对原来的国家定购粮食,暂时采取保量放价的方式,即维持定购数量,价格随行就市。已取消了定购的地方,粮食企业还应与农民签订购销经济合同。粮食调入地区,都要与粮食调出地区定货,调出区再与农民签订经济合同。今后的合同,都要明确粮食的需求量、品种和质量,并且在产前落实到户。
第三,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防止谷贱伤农。使农民在市价下跌过多时,仍能从国家的收购中收回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由于国家财力的限制,保护范围只能确定在定购粮和专项储备粮的界限内,其余部分仍随行就市。国家确定的保护价基本上以现行定购价为基准。同时建立粮食风险调节基金制度。
第四,改进粮棉挂钩化肥、柴油的兑换办法,从今年起,将粮食挂钩化肥、柴油和棉花挂钩化肥的平议差价折成现金,对合同定购的粮棉实行价外加价,将利益直接给农民。
第五,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对化肥、农药、农膜、农用柴油实行计划外最高限价,防止因价格上涨过多而损害农业生产。最高限价要以工业企业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第六,努力增加农业投资,大力扶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经济,国家计委、财政和农业等有关部门将在资金投入和其他方面,对粮食主产区实行重点倾斜。
第七,调整农林特产税率,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全面协调发展。适当调低农林特产税的税率,使名义税率与实际负担渐趋一致。
第八,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实现粮食企业经营与粮食专项储备管理的分流。实现粮食商品化、经营市场化,粮食部门要转变职能;国家专储体系要与粮食经营体系逐步分开。专储制度要进一步完善。
这次会议是改革农业领导方式的尝试,它不是光讲农业重要,也不是单用行政手段要求粮田面积不能减少,而主要是用经济信息、经济政策和经济办法引导农民发展生产,把国家的宏观目标变为农民积极接受的自觉行动,这种探索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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