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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经贸办、财政部提出今年扭亏目标——亏损面降5个百分点亏损额减2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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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24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经贸办、财政部提出今年扭亏目标——
亏损面降5个百分点亏损额减20%
本报讯国务院经贸办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1993年进一步开展扭亏增盈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继续进一步做好扭亏增盈工作,实现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的经营性亏损面比1992年下降5个百分点,争取亏损额下降20%的扭亏目标。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做好四项工作:
——继续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扭亏目标责任制。在1992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从组织上保证扭亏工作常抓不懈。对亏损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把扭亏任务落到实处。对亏损大户要继续实行领导定点包户,深入实际,解决问题。
——有条件的地区、部门要建立扭亏基金,扶持亏损企业扭亏为盈。从财政、银行、技改、科技和预算外等渠道多方筹集资金,作为扭亏基金,增强亏损企业的“造血”功能。
——切实抓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落实,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引导企业把扭亏增盈工作的重点放在深入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上,加强成本管理和定额管理,加速开发新产品和调整产品结构,以优质、适销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参与市场竞争。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搞好多种经营。鼓励经营好的企业兼并扭亏无望的企业,有条件的第三产业企业也可以兼并工业亏损企业;鼓励亏损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搞多种经营;鼓励企业的富余人员从事第三产业,减轻企业负担。
国务院经贸办、财政部的《意见》强调指出,扭亏增盈是关系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八五”期间要把搞得好的国有企业由现在的1/3提高到2/3,力争用三年时间改变国有工业企业大面积亏损的局面,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同心协力,真抓实干,促进国民经济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基础上持续发展。(龚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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