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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西专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农药中毒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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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6-24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湖西专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农药中毒事件
山东省湖西专署来信:五月四日“读者来信摘要”栏刊登读者杨希贤关于“各地人民政府应该教育农民妥善保管有毒农药”的建议,其中提到我区金乡等县多次发生农民误食农药而中毒的事件。我们过去在这方面对群众教育不够,在推销有毒农药时没能详细交代防毒办法,因而今春各地连续发生了人畜中毒事件。自从三月份到四月中旬,我区单县、复程、金乡、嘉祥、城武五县就发生中毒事件七起,中毒者一百三十四人,其中九人不幸身死。这种惨痛事件,主要是我们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关心不够造成的。
以上情况,已经引起专署领导同志的高度警惕。尚格东专员召开生产办公会(地委、专署、专区合作社、专署技术推广所等有关部门参加),对此专门作了研究,于四月八日通报所属各级人民政府及各级合作社,采取如下措施,防止发生农药中毒事件:
(一)各级合作社推销有毒农药时,必须向群众耐心讲明使用和放置的办法。
(二)过去存放在农民手中的农药,由人民政府协同合作社进行登记。(登记后在春播中不收回,仍用于春种)今后农民购用有毒农药,应由乡人民政府介绍,向合作社登记;并提倡互助组或数户伙买,集体保管、使用。
(三)区乡干部和基层合作社干部,在播种时期要随时深入农户,检查农药的使用情况,讲解使用办法。售出的农药在播种后如有剩余,可由基层社原价收回,以免在群众手中存放。
(四)加强防毒教育,使用农药时要注意防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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