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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设加工点制造“冰”毒一批香港不法分子落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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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25
第4版(要闻)
专栏:

  在内地设加工点制造“冰”毒
一批香港不法分子落网
本报讯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透露,在公安部的组织协调下,广东、福建、上海公安机关经过十个月的缜密侦查,破获了一起香港不法分子在内地设立加工点,大量制造和走私贩运“冰”毒的特大案件。迄今为止,已抓获案犯56名,其中香港人、澳门人和旅居加拿大的华侨共9名。缴获“冰”毒423公斤,半成品315公斤,原料麻黄素5000多公斤,摧毁了境外不法分子设在广东和福建的7个秘密加工点。
“冰”毒,即去氧麻黄素,其外观呈白色透明结晶体状,形似冰而得名,是近几年国外毒品市场比较流行的一种合成毒品。
1989年4月,香港女毒贩李秋萍勾结内地不法分子黎志明等人,以生产洗发精为名,投资500多万港元,在广东江门建立了第一个制造“冰”毒的秘密据点。以后,李秋萍又伙同香港人余钦乾以同样手段在东莞投资54万港元,设立了第二个“冰”毒秘密加工点。1991年11月,香港人李振华、陈伟堂分别投资127万和20万港元,在清远设立了第三个秘密加工点。加工的“冰”毒有上千公斤,已由香港毒贩运出境外。1991年10月,李秋萍又伙同香港人赵文燊窜至福州郊区,以每年1.5万元租下了一个旧砖瓦厂作为加工点,将广东东莞加工点的制毒设备和麻黄素运至该处,继续进行加工“冰”毒的犯罪活动。
此后,李秋萍等又到福建省长乐县选建秘密加工点,专门用麻黄素原料加工中间体,半成品运往其它加工点加工成“冰”毒。
1992年5月19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对毒贩在广东江门等地设立的加工点同时采取行动,抓获黎志明等犯罪分子37名,缴获“冰”毒112.9公斤,以及交通、通讯工具和大量制毒设备。
1992年7月上旬,上海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机关的通报,打掉了一个贩运“冰”毒的犯罪团伙,抓获案犯12名,切断了毒品从上海流向境外的运输线。1992年9月29日,福建省公安机关根据广东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一举摧毁了在福州市建新乡、长乐县航城镇、漳港乡的三处“冰”毒加工点,抓获案犯6名。
此案侦破过程,得到香港警方的密切合作。在粤、闽采取行动的同时,香港警方也同时拘捕了涉及此案的多名香港毒贩。此案破获时,主犯李秋萍逃往加拿大。中国警方及时向加拿大警方提供了李犯的有关资料,并通过国际刑警总部对李犯发出红色通缉令。中国驻加使馆也通过外交渠道,向加拿大政府提出引渡李秋萍的要求。(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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