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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改革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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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2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唐山改革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本报讯河北省唐山市针对该市的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社会养老保险层次单一等问题,最近提出了改革新措施。
唐山市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规定,从今年1月起,对国有、集体所有制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实行个人缴纳一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凡实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和全员劳动合同制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固定职工,一律按本人工资的3%缴纳;其他企业职工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待以后增资时再改为3%缴纳。
扩大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唐山市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按照居民存款利率计息,待职工退休时,本息一次或几次付给职工,职工在退休前正常死亡付给法定继承人。
唐山市还努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在保证医疗、节约开支的原则下,实行退休职工医疗费社会统筹。建立职工工伤保险基金。为解决工伤(职业病)对中小企业的困扰,保证职工的治疗和康复,唐山市劳动局决定在中小企业中建立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基金实行差别费率提取,并根据事故频率定期调整,为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恢复健康和企业走向市场创造良好环境。
    (高万良张红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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