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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在联合国人权委会议上驳斥对中国司法制度的攻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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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26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在联合国人权委会议上
 驳斥对中国司法制度的攻击
新华社日内瓦2月24日电参加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49届会议的中国代表团,24日驳斥了极少数人对中国司法制度进行的毫无根据的攻击。
中国代表团成员刘国玉在关于公正审判的答辩中指出,极少数人对我国司法制度进行毫无根据的攻击,这说明他们不是对中国司法制度完全无知,就是对中国怀有很深的政治偏见,中国代表团坚决反对这种恶意的政治性攻击。
刘国玉说,中国的人民法院的审判是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的。中国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了关于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各项诉讼制度。同时,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中国司法独立性的种种怀疑和攻击都是没有根据的。
她进一步介绍说,中国成功地改造了罪犯,重新犯罪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6%至8%,是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一。
她最后指出,事实证明,由于中国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家的稳定,从而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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