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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权力带“下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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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27
第3版(要闻)
专栏:下海话题

  莫把权力带“下海”
  潘岗
“莫把权力带‘下海’。”面对党政机关、机关干部纷纷经商办企业,时常听到这样的劝诫。
这种劝诫并非多余。
报载,某市交警部门办起汽车配件、修理公司,规定不与其公司发生业务的车辆不予年检;某单位利用手中掌握的审批控购商品权,成立了“控购商品专营门市部”,凡需审批者,只要在他们的门市部购买一律放行。更有某市防疫站办起实体后,硬规定各商店、饭馆用的灭蝇药必须到这个实体购买,否则检查卫生时视为不合格。
至于时下许多行政机关摇身变成“集团”,截留企业自主权,甚至强行收走企业的法人,更是被舆论斥为“改革的大倒退”,呼吁“赶快刹车”。
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法则是公平竞争。上述这些机关实体,却是凭着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进入市场,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造成了不平等竞争。同时,权和钱捆在一起,也为以权捞钱等腐败现象开了方便之门。任其泛滥,旧时那种“买卵得鸡”、“买笋得竹”的怪事势必重演。
机关干部投身市场经济的海洋,为消化富余人员开辟了渠道,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功不可没。须注意的是,要官则官,要商则商,坚持政企分开,切不可商官不分,步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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