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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社会环境泰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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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0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泰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本报讯 江苏省泰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992年该县治安事故比上年下降30%,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
该县领导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率先推行治安承包责任制,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在年终双文明建设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使综合治理工作由过去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推动了全县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针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在县商业系统试行了综合治理风险抵押金制度,由单位法人代表和治安责任人预交“保证金”作抵押,县筹资15万多元作为奖励基金,把责任人的工作实绩与个人收入直接挂钩,近两年来该系统未发生一起治安事故,4000多名职工无一人违法犯罪。
该县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突出“治本”,不断改革和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总结出“五转变”的帮教工作成功经验,即变训斥教育为耐心疏导,变统管死看为群帮群教,变消极防范为放开管活,变安排谋生为勤劳致富,变限管限控为大胆信用,减少了社会犯罪因素,改造了一大批违法犯罪者,推动了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全县2821名帮教对象有610名成为富裕户和专业户,19名成为厂长、经理,275名成为生产技术能手,两名入了党,52名受到县以上表彰。
  (丁昌桂王明仓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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