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发出通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民用航空安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10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发出通知
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民用航空安全
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加强民用航空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民用航空安全。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民用航空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在快速发展中,在安全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迅速扭转局面,确保民用航空飞行安全和空防安全,使民航事业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务院要求:
一、民航总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民用航空安全对于保证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民用航空安全,切实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尽快解决民用航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种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飞行事故和劫机事件的发生。所有民航工作人员都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贯彻到民航的各项工作中去。
二、民航各级领导和各单位都要充分认识和发挥安全检查对于防止劫机事件的重要作用,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检查规章制度,严格机场隔离区管理。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枪支、刀具和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三、民航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上,努力提高民航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民航队伍。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提倡克己奉公和一丝不苟、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守纪律的作风。反对拜金主义、无政府主义、不负责任和无视规章制度的现象,对各种无组织无纪律现象要坚决纠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了解决民用航空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扭转当前飞行安全不好的局面,民航总局和民航各级行政部门要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和对行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化民航体制的改革,理顺关系,加强空中交通管制,严格飞行标准、适航管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监督机制。民航总局要本着严肃纪律、堵塞漏洞、健全机制、保证安全的精神,组织各航空公司、机场、空管部门等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并总结教训。
五、要通过各种舆论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民航安全知识和有关规定,教育乘客遵守乘机规则,服从民航工作人员的管理,鼓励广大群众向公安机关反映有关劫机的线索,共同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