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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东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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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03
第2版(经济)
专栏:

  塑造“东方”
本报记者 费伟伟
除夕夜,紧张辛劳一年的出租车司机,大都归家团圆。然而,在北京饭店前、北京火车站广场,却仍然守候几十辆亮着顶灯的出租车,这些车,大都来自同一单位──北京东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大多数车是放空的。整整6年,“东方”公司一直坚持除夕派车赔钱营运。
“这钱赔得值!”总经理刘锡培毫不含糊地说,“越是别人的车停了,‘东方’越得出来,我们就是要塑造‘东方’的形象。”
一位乘客,在“东方”的出租车上落下一包,内有金额高达143万元的有效供货合同。抱着一线希望,他拨通了“东方”公司值班室的电话。刚放下电话,“东方”的司机捧着那包,汗流满面打听到了门上。在“东方”,这样的故事俯拾皆是。仅去年一年,来信、登门感谢的就有91件。
一次,一个4岁的女孩不幸被车撞倒,生命垂危,行人拦了十几次车,没有一辆停住。这时,“东方”的司机宛小杰路过这里,抱着孩子就上车,直奔医院。一家不行,再换一家。不仅陪同到底,还支付了全部费用……
“东方”有句话:谁给“东方”造成污点,“东方”就砸谁饭碗。
一次,一个司机交帐时“眯”了一个基数——出租车的起价。查出后,司机认错带保证,罚款1000元,也认帐。还是不行。“东方”的制度,贪污一律辞退。妈妈哭哭啼啼,姐姐苦苦恳求,各种“关系”纷纷上门说情。
“东方”愣是不给这个面子。辞退通告上,还加上了“坚决”二字。常言道:法不责众。“东方”不认常理。6年多前,“东方”在北京出租业率先推出单车运营经济责任制:定额公里,定额油料,超产奖励提成。在家家还端大锅饭的情况下,这不啻一枚炸弹。一队18个司机全不订合同,18条大汉坐满了经理室,18把钥匙扔到刘锡培桌上。几个经理给他们算细帐,算得大家没声响。
“限三天签合同。”刘锡培板上钉钉。三天过去,钥匙还扔在桌上。
刘锡培一拍桌,“按合资企业规定,全部除名。”
6年多来,“东方”辞退的职工逾百名,然而没有一个找后帐的。
“兵不斩不齐”,带兵出身的刘锡培这话说得够狠。“东方”的严格管理,在北京出租业出了名。
“东方”是合资企业。10年合资期内须偿清外方全部投资和应得利润。
仅仅6年多,到去年底,“东方”的车,已由当初的216台发展到现在大客、小客、微型车等配套的420多台,拥有7个车队一个修理厂。公司规模相当于开办初期的两倍,赚回两个“东方”。
“东方”人出色地创造了北京出租业单车创利和人均创利第一的佳绩。以占北京市1.4%的出租车,创出了占3%的营业额。更令“东方”人引以自豪的是,1992年“东方”继获北京市先进企业、全国公交系统服务竞赛优胜奖等荣誉后,在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开展的乘客评选“京城出租哪家好”活动中,以绝对票数(选票与车辆数之比)又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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