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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发起奖励儿童文艺作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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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6-27
第3版()
专栏:文化简讯

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发起奖励儿童文艺作品
为了培养中国儿童的新的道德品质,鼓励创作儿童文艺作品,提高儿童文艺作品的质量,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特拨出该会福利基金之一部分作为奖励优秀的儿童文艺作品的奖金,并邀请文艺作家及有关团体负责人丁玲、康克清、叶圣陶、方与严、高士其、张天翼、吕骥、光未然、陈白尘、袁水拍、华君武、马烽、韦君宜、任虹、贺宜、金近、李丽莲等十七人组成儿童文艺作品评奖委员会。本月十七日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一致推选了丁玲、张天翼为正副主任,并决定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奖标准: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培养儿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领袖、爱护公共财物的品质,具有勇敢、坚强的进取心和不怕困难的精神,自觉遵守纪律,对人有礼貌和能团结互助的作风等要求,对培养儿童新的道德品质具有显著教育意义的,为儿童所喜爱并为儿童所易于理解,适合于儿童心理发展的,具有艺术性的作品。
二、评选范围及步骤: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至一九五四年元旦前所发表过的且为读者所公认的优秀作品,包括小说、故事、童话、散文、诗歌、歌曲、剧本、连环画以及用文学形式表现的科学故事等,由全国文协、青年团中央、教育部等有关单位分别负责搜集,经过初步选定后,于一九五四年一月底以前,交评奖委员会最后评定。发奖日期定于一九五四年六月一日国际儿童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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