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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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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06
第2版(经济)
专栏:周末话题

  经纪人考
马立诚
武大郎曾被称为经纪人。《水浒传》第24回:“小人只认的大郎,一个养家经纪人,且是在街上做买卖。”这是西门庆对王婆说的话。西门庆用心另说,其实武大郎只是卖炊饼而已,终其短暂的一生,未曾在阳谷县内外撮合过什么交易。这里的“经纪人”是指小贩,与现在理解的“为买卖双方介绍交易以获取佣金的中间商”不同。
自然,我国古代也有干这一行的。汉称驵侩,专门介绍牲畜买卖。自唐起称为牙人,业务扩大到为田宅交易说项等等。大约到了清朝,才逐渐把此类生意归入“经纪人”这一概念中。清诗云:“驴马牵连入市沽,倩他经济较锱铢。”就是证明。
也许是受了“君子谋道不谋富”及“商为末”的古训影响,过去民间称此类人为掮客,含有贬义。到了今天,也有人讥之为“空手套白狼”的“皮包公司”。这种说法有失偏颇,其脑筋应该换换了。经纪人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他们为买卖双方传递信息、推动产销、融通资金,贡献非小。就世界范围来看,近年来由各类经纪人促成实现的商业销售额已占国际商业总额的一半以上。我国流通尚欠发达,产品积压较多,科技成果难以转化,尤需经纪人大显身手,从中助力。
可喜的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诸多经纪人正以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洗刷昔日的蒙尘。有时从报上也看到某地重奖某经纪人的消息,显见这一行业正在升堂入室。
但是,现存的问题亦不容忽视。一是经纪人角色缺乏必要的法律框定,任谁都可以自命。诚实的经纪人和行骗者鱼龙混杂。一些“路子野”的“地下工作者”趁机“狠捞”,坑蒙拐骗无所不为。一家地方报纸在报道各类经纪人活动时,竟称之为“神秘家族”,可见作业者斑驳陆离。二是佣金收入没谱。有些生意几道中间人收入累积竟高达商品成交额的50%,而且从不交税。三是商业诈骗行为屡见不鲜。合同上的手脚就不用说了,收受巨额“佣金”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也成了风。而一旦发生纠葛,“经纪人”则无影无踪。
这些情况严重地干扰着市场经济的秩序。解决之途就是要制定法则。为经纪人正名,明确经纪人的营业依据,规定各类经纪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及大致收入比率,都是必不可少的重点。日前广东、天津等地正结合本地情况出台经纪人暂行规则,这总比没有章法强。希望国家有关方面比照研究,加快立法脚步,这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不可忽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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