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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总政治部、团中央作出决定表彰一批学雷锋先进集体和个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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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06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总政治部、团中央作出决定
表彰一批学雷锋先进集体和个人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近日作出决定,在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30周年之际,对在学雷锋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共青团北京市宣武区委学雷锋综合包户服务队等101个先进集体和张丽丽等100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决定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指引下,群众性的学雷锋活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近些年来,围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的主题,各地干部、群众和部队广大指战员继承和发扬雷锋精神,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立足岗位,面向社会,把学雷锋活动与各行各业的业务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转变社会风气,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和各部队都涌现出了一大批学雷锋活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他们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再现了雷锋精神的光辉风采,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决定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开拓进取,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也希望广大干部、青年、部队指战员和人民群众,以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结合本职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学雷锋活动,让雷锋精神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中更加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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