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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之称无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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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06
第8版(周末)
专栏:文化信箱

  “村长”之称无误
编辑同志:
贵报2月6日第八版刊登南京凌大同志写的《“村长”之称有误》一文,我看这并非什么“有误”。
事实上,在我国的农村,“村长”职位是有的。“村长”是村公所的“村”长,而村公所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其人员组成一般有5至7人:村党支部书记、村长、副村长、民兵营长、文书(会计)。这些人员都是定工干部。另外,村妇联主任、村团支书、村治保主任等也都属于村公所干部。而“村主任”是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简称,村民委员会则是村公所下设的村民自治组织。所以,村主任是村主任,村长是村长,两者的职责并不一样。至于有的地方只有村主任而无村长,或者只有村长而无村主任,那是因为各地情况不一,农村基层组织设置不同罢了。
 广西隆安县 陆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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