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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05……》报道发表以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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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07
第2版(经济)
专栏:来信

  《追踪05……》报道发表以后
编辑同志:
2月28日贵报在第二版,刊登了《追踪05……》这篇关于北京市西城区红都制衣厂和北京巴比龙时装有限公司巨奖销售活动的调查采访实录。作为当事人,我们应给读者提出的若干疑问一个满意的答复。现将有关情况做一说明。举报人说:“巨奖于1992年12月3日在北京晚报上公布……”事实上12月3日我们没有在晚报上刊登过任何广告、公告。
举报人还说:问题发生在第二次摇奖上,厂家事先公布第二次摇奖日期为1月19日,但直到1月底才宣布中奖号码,而且未在晚报的广告上刊登中奖号码,只是说中奖号贴在销售点的柜台处……。事实上,我们原定的一等奖、二等奖的开奖日是1993年1月15日,只是因董事长程建都到外埠出差,买不到返程车票延误了开奖日。1月19日抽奖出号后为能使消费者尽快知道消息,我们在1月20日将公告全部张贴在各销售网点了。因受版面所限,北京晚报在1993年1月29日才登出广告,登出了一等奖052386、二等奖058518号的中奖号码,以及第一组二等奖中奖者中央电视台刘信宝同志的姓名地址。
至于举报人说到的为什么每次公告没有公证人的姓名等问题,这是公证程序,北京市西城区公证处有整个抽奖活动的卷宗。本次活动始终都是在北京市西城区公证处的监督下开展的,并没有谜也没有舞弊的行为。
关于“厂方根本就未发行05这一组号码”更是子虚乌有。怎会发生05组号没有发放的现象呢?事实上第二组的中奖人已到我公司办理得奖手续,他是房山区北京煤矿机械厂的睢国华同志。
关于一等奖052386号中奖人直到今日还没有领奖,本次活动规定的领奖截止日为2月20日(不是报道中提到的2月8日),没有领奖人,此奖品——标致505汽车将捐献给奥申委。我单位已于2月25日正式通知有关方面,办理捐赠手续。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有奖销售日期定于1992年10月11日到1993年元月11日。奖券共印了7万张,分两组两次发放完成,实际上奖券到了1993年元月5日就全部发放完毕。每张奖券的号码都是封闭的,只有每一个得到奖券的人,才能看到自己的号码。记者电话询问前门新新服装公司,答复是:该公司发售的是红都制衣厂01—02组号码的奖券,显然应理解为奖券分两组:第一组和第二组。
关于抽奖过程。抽奖的地点是巴比龙时装有限公司大会议室。扑克牌是按照公证员要求由两大从商店新购扑克一副,由公证员当众开封验看,抽奖时其中有一名是在京施工的外地人,当众抽号,公证员宣布抽奖有效后登记入卷的。
综上,我们联合举办的本次巨奖销售活动,是为搞活经营,扩大知名度而开展的一次销售活动。我们欢迎各界朋友对我们的经营、管理提出善意的批评和建议。
北京市西城区红都制衣厂
北京巴比龙时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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