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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人论植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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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07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我国古人论植树
把植树作为生财之道,史书多有记载。
早在春秋时期,政治经济学家管仲说:“一种小获者,树也。”他主张:“一年之计在于树谷,十年之计在于树木。”汉朝史学家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说:“种树千株可胜侯。”他认为一株经济树木所得效益、相当于一个劳力的收入。北魏著名农学家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明确指出:“树之利厚也。”种树卖钱,“比之农夫,劳逸万倍”。
古人视种树为聚宝生财的途径,种树发家的事例很多。据《齐民要术》记载:三国时吴国丹阳太守李稀深知“要想富、多种树”的道理。老年弃官告老回到湖南汉寿县大沙洲上落户,在宅旁种上了一千株柑桔树。他临死时对儿子说:“我没什么金银财宝留给你,可是在我们家的沙洲上,却有一千个木奴,它们不会向你要吃要穿,而每木每年会向你交匹绢,这就足够你用了。”
历代朝廷也大都重视植树致富。北魏规定:每一农夫要“种桑五十树、枣五株、榆三根”。唐朝颁行的租庸法,在授民田中,对每个农民专门授20亩土地为永业田,“树以榆、枣、桑及所宜之木”,从而起到富民强国之效。
(1993年第1期《中国林业》马海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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