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阅读
  • 0回复

坚实的理论 创新的研究——悼念经济学家蒋一苇同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07
第5版(理论)
专栏:

  坚实的理论 创新的研究
——悼念经济学家蒋一苇同志
张劲夫
蒋一苇同志离我们而去了,对他的去世,我感到十分悲痛。他的夫人陈曦同志在挽联上对一苇一生事迹作了这样的概括评价:“为革命奋斗一生,为改革鞠躬尽瘁。”这既真实中肯,又朴实无华。一苇患病住院期间仍然时刻关心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对改革的难点发表自己的见解。他以口授的方式请人协助整理成文章,给中央领导同志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企业制度的三十条建议”。来探望他的同志们无不惊奇,在他瘦小的身躯里竟然蕴藏着如此巨大的能量。这是因为他有一颗为振兴中华、为人民过富裕幸福生活奋战拚搏的坚贞忠心、热烈爱心。人们被他这种献身的工作精神而深深地震撼!
1979年国务院成立财经委员会,我分管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当时各地区各部门正在发动做实际工作的和从事理论工作的同志,对改革的理论和方案进行广泛的酝酿讨论。蒋一苇同志就在这时提出了著名的“企业本位论”的观点,对于当时我们草拟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方案”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初步方案”虽未采用“企业本位”的名词,但其内容是体现了“企业本位”的精神的。所谓以企业为本位,主要是要改变企业是行政机构附属物的状况,承认企业是现代社会经济的细胞,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改革应当以搞活企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改革使企业成为能动的有机体,逐步形成具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机制,为社会创造日益增多的财富。这个“初步方案”尚未来得及提交财经委审议,小平同志得知后指示:可以披头散发和大家见面。这样,就在1979年12月份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调研组长会议上,我们将“初步方案”印发大家讨论,我在会上作了说明。在酝酿这一方案的过程中,各省、市、自治区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已在有步骤地展开,并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由试点向面上扩大,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发展到实行工业经济责任制,使城市的改革和农村的改革双翼齐飞。80年代初期对经济改革理论的探讨和城乡经济改革的进展,为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基础。
回顾十多年来的改革过程,城市改革在起步时抓住以企业为主体来进行,由点到面逐步推开,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这是我们改革工作能够顺利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有许多同志在这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一苇同志是其中突出的一位。
1982年我到国务院工作后,与一苇的接触比较多了,经常交换意见,尤其是在两个问题上我们都很关注,而且观点比较接近。一是有关企业集团问题,一是有关股份制问题。我当时从实际工作中感到:企业的深化改革,核心是提高效益问题,也就是“最小与最大”的问题,如何以最小的消耗来实现最大的效益,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这就必须把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考虑:要采取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的择优发展方针,来改革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这就要求选择优质名牌产品或其它突出的优化的生产要素为龙头,发展企业间的横向联合,组织以专业化协作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不合理格局。一苇同志对此很关心,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对我的启发帮助很大。
一苇同志从“企业本位论”出发,认为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必然按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规律,发展横向的经济联系和经济联合。企业与企业的联合应当建立在“自愿、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他反对用行政手段强制联合,一哄而起。对于企业集团,一苇认为它是一个盈利性的经济组织,而不是履行政府管理企业职能的行政组织。由于经济组织和行政组织两者性质不同,不能搞“以政代团”,也不能搞“以团代政”,否则就会失去企业集团应有的作用。企业集团是一个多层次的经济组织,根据联合的程度,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可分为核心层、紧密层、非紧密层和松散层,因而具有多层次的特征。企业集团是一种适合商品经济高度发展要求的高级组织形式,只有根据生产发展的迫切要求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真正发挥其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作用。这样的设想,实际做起来困难和阻力都是很大的,尤其是涉及到利益的调整,难度更大。既然认定这样做对发展经济有利,那就一定要探索出可以做得到、行得通的办法,去实现这样的设想。
由此涉及到股份制问题。既然要按经济规律办事,靠讲风格是不够的,靠行政命令是不行的。要承认和照顾各方面合理的物质利益,按照平等、互利原则来进行联合。国际上已有股份制的办法可以借鉴,可以用股份制的办法来进行联合。我研究股份制,主要是从组建企业集团引发出来的。一苇认为股份制是适应商品经济客观要求的一种处理产权关系的科学方法,是中性的,资本主义可以利用,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股份制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是不上市的,在国际上这一类居多,我们也要占多数。二是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类只占少数,股票是上市的,所有国家对这一类股份公司的管理都比较严,并要经过若干法律程序,才能批准上市。要推行股份制,必须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视情况决定是否推广、如何推广。而对两种股份制形式,可采取不同的做法,对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慎重态度,在我国要控制得更严一些,试点的地方、企业数量都要管得严一点。对不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试点的地方、企业的数量,可以视各项条件的具备程度,适当放宽一点。实行股份制对于深化企业改革、明确产权关系、推动企业联合、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布局、促进产品结构的优化组合等,意义十分重大,应采取积极的态度,花大力气、下大功夫来对待这件事。一苇同志对股份制问题提出过许多好的见解,很有创见。
一苇认为,我国应推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国有企业在改行股份制时,可以实行由国有股、法人股和职工合作股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不仅可使联合企业和企业联合组织用股份制来划分产权,而且可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产权制度,同时还可以为企业实现自负盈亏、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改革目标提供规范化的财源。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三部分公有股占主要比例,向社会上发行股票集资,社会上的个人股票比例不大,那么这个企业仍是公有制为主的社会主义企业。一苇还提出企业集体股的主张,资金来源于下述两种情况:一是大集体企业历年积累起来的;二是国有企业用改革以来的自留资金积累起来的。其产权归全体职工,是法人股。这种股只投入,作为企业自我积累的一个来源,而不把红利分给职工。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在理论上涉及到公有制的多种形式,及如何理解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由劳动者自由联合的命题。在实际上涉及到这一部分产权如何界定的问题。对股份有限公司,应按国际惯例,不能有这种股;对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一些企业进行了试点,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因势利导,存利去弊,作进一步的探讨和回答。顺便说一点我对“大集体”的体会。1975年我到苏南去调查,这里由地方集资、投资搞了不少“大集体”,又叫“小全民”。在当时情况下它区别于“地方国营企业”,主要是自负盈亏,有三条不同:一是按利润上缴所得税,平均为50%,余下一半归企业;二是用工指标由所在地的市、县批,不要跑北京了;三是能源、原材料供应及产品销售由企业负责,逼着企业去找“市场”。这样,企业在压力下迸发出活力,生机盎然。在当时全国经济处于崩溃边缘的大地上,出现了这样一些绿洲,令我十分惊异,思想上有很大触动:集体有两种,一是原来意义上的入股分红的合作社,被称为“小集体”;一是地方集资、投资的“大集体”。而后者书本上是没有的。感到,公有制不只是两种,而是多种的;全民是高级的,集体是初级的,原来的框框有些不对了。一苇从理论上作了论述,认为公有制既有大公有,也有中公有,也有小公有。有些大企业应既有大公有,又有中公有、小公有,他称之为共有公有制。他的见解是一家之言,值得探讨,但我对他在理论上的勇气,是很敬佩的。
“企业本位论”是蒋一苇同志经济思想的理论基础。此外,他还有“职工主体论”、“经济民主论”,并称三论,在经济学界是很著名的。一苇认为,职工在企业中居主体地位还是客体地位,是社会主义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的分界线。现代资本主义企业也提出了“人本主义”的管理思想,采取许多改良措施,取得了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一定成效,但它们不可能跨越这一界限,职工仍是企业的客体。职工是企业的主体,这是社会主义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社会主义企业中,应当使职工真正拥有当家作主的权、责、利。因此,必须实行广义的企业民主管理,即劳动制度民主化、产权制度民主化、经营管理民主化和分配制度民主化。一苇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区别,不在运行机制上,而在它的组织体制上。因为商品经济作为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其运行机制具有客观规律性,不同社会的参与者,只能按共同的国际市场规则行事,很难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但作为商品经济的载体,它的性质、组织结构及内外部社会关系可以截然不同。在宏观经济上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在微观经济上使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从经济组织角度来看,其实质是实现经济民主,把经济行为的主体,由个体转化为群体。实行社会主义经济民主,把亿万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达到这样的目的,才能表明公有制优越于私有制,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在学习和吸取资本主义有效的经营管理方法的同时,如何体现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怎样体现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使职工更为关心企业的命运,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在理论认识上和实际工作中,都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一苇同志提出用“职工主体论”思想和企业民主管理的观点来正确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有重要意义的。此外,在贯彻物质利益原则方面,在企业管理方面,一苇同志也提出许多重要见解,就不一一细述了。
在和一苇的接触中,我感到他有两大特点:一是由于曲折经历打下了理论研究的坚实基础;二是他能把理论结合实际,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因此,在他担任工业经济研究所领导工作后,研究成果一个接一个地提了出来。首钢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到期了,他和其他同志亲自去调查,提出利润递增包干的建议,得到国务院的采纳。以后又提出重庆市综合改革试点的建议,得到国务院的采纳。在重庆,还较早进行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的试点。由于一苇同志善于理论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因此就不断发出“一家之言”,提出许多新的见解。开拓创新,是要有勇气的,因为它带有风险,会招致非议。一个真正具有对人民革命事业的坚贞忠心、热烈爱心的革命战士和改革家,是不计较个人得失的,而且他对其追求的目标,“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犹未悔”。在与一苇十多年的相处中,使我从内心对他发出深深的敬意。我们的事业,是多么需要这样的革命战士和改革家呀!
一苇,你虽去了,你的高尚精神永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