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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搞“差错出效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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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11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岂能搞“差错出效益”
吴兴华
有一天,笔者花了12.3元从长沙某邮局用特快专递寄几张照片到北京,到9月2日下午5点,按理应早收到了,但北京方面来电话说未收到。笔者便赶到邮局去询问原因,营业员开口便说:“要查,交3块钱来,这是邮电部门的规定!”同样,笔者曾到邮局询问早应收到的挂号信未收到的原因,邮局营业员开口就说:“要查,交1块钱来,这是邮电部门的规定。”
工作出了漏洞,服务未达到要求,需要负责任。奇怪的是,差错出得越多,服务越差,收费却越多,效益越好。群众称这种现象为“差错出效益”。
用户按规定交了费,服务部门和单位就应按规定达到服务目标。没有达到服务目标,用户去询问,服务部门、单位去查询,应该是服务题中应有之义,应包括在已收费的服务内容之中,不应再收查询费了。乱收费只能助长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更加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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