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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形象新作风赢得人民信赖上海市府廉政建设有5项新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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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10
第1版(要闻)
专栏:

  以新形象新作风赢得人民信赖
上海市府廉政建设有5项新规定
本报上海3月9日电 记者萧关根报道:上海市市长黄菊昨天在市政府全体会议上提出,市政府领导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在各类公务活动中,一律不得收受礼物、礼券、礼金(包括礼仪储蓄单)等。以身作则,做廉洁奉公的表率。
在上海市第九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上产生的新一届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关于转变领导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市政府建设的若干规定》等5项制度,提出要以新的形象新的作风赢得人民的信赖。其中特别强调加强政府的廉政建设,另4项规定的内容是:市府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同志不得经商、办企业,严禁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为经济实体谋取非法利益;市政府领导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直接主管证券管理及事务的有关人员,或与股票发行、交易有直接关系的机关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自己进行股票买卖;市政府领导成员在内、外事活动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市政府领导下基层要轻车简从,除重大活动外,一般不报道、不录像;市长、副市长原则上不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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