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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周家良被非法拘禁案一审结束长春三名警务人员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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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10
第4版(要闻)
专栏:

  人大代表周家良被非法拘禁案一审结束
长春三名警务人员被判刑
新华社长春3月9日电 (记者郭力群、通讯员宋惠生、丁红波)1992年轰动全国的安徽省蚌埠市人大代表周家良被非法拘禁一案,3月6日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束一审。负有主要责任的刑警焦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此案四名被告焦春生、贺鸿才、兰旭、王树海均系长春市刑警大队警务人员。一审中,贺鸿才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兰旭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王树海因情节轻微而免于处分。
周家良是安徽省怀远县梅桥粮油工业公司经理。去年2月末, 焦春生、王树海在主要事实不清的情况下, 将周家良拘禁。焦、王明知周家良是人大代表,却无视有关法律规定,既不向上级汇报,也不与当地人大联系,就将周家良拘押回长春。这一事件由新闻单位报道后,引起各方面的关注。
长春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定,焦春生、王树海二人的拘禁行为,系受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贺鸿才和八队副队长兰旭的指派, 他们在事实不清、当事人身份不清的情况下签署了拘押命令。更为严重的是,当市公安局得知周家良是人大代表,要求立即释放周家良时,焦春生等人以买不到车票为由将周家良继续羁押36小时,致使周家良被非法拘禁长达8天。
法院一审宣判后, 四名被告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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