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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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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11
第5版(文艺评论)
专栏:社会主义文化市场

  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徐世丕
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文化战线要“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这是党中央对文化领域深化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化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建国40多年来,我们的现行文化事业体制单一,管理体制运行不畅,内部机制缺乏活力,结构布局不尽合理,发展状况很不平衡。许多文化事业单位被统得过死,导致其血脉不畅、人员累赘、效能低下。同时,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对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有限,基础文化设施严重不足,公益文化事业相对薄弱。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旧体制的影响,我国国家文化行政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些弊端:机构臃肿,政出多门,层次重叠,职能交叉。这种管理机制的不协调,既妨碍了地方和基层积极性的发挥,又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某些管理上的漏洞;既不利于国家对整个文化事业的宏观调控,也不利于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变则通,改革是唯一出路。文化体制的革故鼎新是当前文化战线改革开放的必然趋势。
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的全面体制改革,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这方面的改革应以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根本内容,既立足于国情,又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逐步建立起一个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点的、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的、具有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力的文化事业新体系和新机制。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应立足于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以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在当前,要在转换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搞活内部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方面狠下功夫。应该积极地进行群众所创造的岗位责任制、聘任合同制、经费包干制、企业化管理、兴办第三产业和文化经济实体等各类改革与探索试验,并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使文化事业单位在艺术生产与流通机制、人事管理机制、分配机制的改革方面求得真正的突破。
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是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系统工程中难度较大的重要环节,必须花大力气做好这项工作。我国现有国家、集体办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700余个,但有相当一批剧团囿于人员新陈代谢“出不去、进不来”的困境而青黄不接,同时也因为社会经济环境的制约而处于“不演不赔、越演越赔”的尴尬境地。只有改革才能使艺术表演团体焕发青春,走出沼泽。首先,改革应在解决艺术院团新陈代谢机制的良性循环上求得突破。应该下决心制定政策建立有效机制,采取多渠道分流的方式促使剧团“消肿”,帮剧团“卸包袱”,使富余人员、离退休人员发挥所长,各得其所,这是突破目前僵局的必要措施。其次,各级各类艺术院团都应从观念到内部体制进行变革,逐步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艺术表演团体都应在重视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努力运用多种手段创造艺术再生产所必需的经济效益。国家在支持和鼓励社会与民间办剧团的同时,应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国家艺术表演团体,逐步建立起代表各类表演艺术最高水平的、少而精的艺术国家队。第三,引进竞争机制是发展和繁荣艺术的好方法。应该通过政策调控来打破艺术人才的“单位所有制”和“终身制”,要允许竞争、支持竞争。像优化组合、择优上岗、招标选任、职级评聘、责任承包、双向选择等等在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新鲜作法,都应在试验的基础上适时加以科学总结,使其合理成分变为推进艺术院团体制改革的有效措施。第四,积极转换观念,开拓生存与发展环境。要改变过去官办剧团的老爷作风,建立起面向市场的演出机制。艺术院团要走出城市、步入社会、深入民间、面向世界。要支持剧团与企业和经济实体联姻,这是增强活力、强化服务,扩大再生产的有效途径。第五,国家应积极运用政策、法规、奖励等多种宏观调控手段,为艺术院团贯彻文艺“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创造良好的环境,促使剧团出人才、出剧目、出效益,更好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艺术。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还应改革与经济建设不相适应的旧的文化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国家对整个文化事业的合乎规律的有效宏观调控。我国国家文化管理体制数十年来几经变易,弊端明显,尤其是近十多年来文化市场的迅猛发展所带来的诸多问题,更加重了旧体制的弊病。因此,文化主管部门必须根据十四大精神,积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精简机构、提高效率,而且要不失时机地进行人事、分配、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为文化系统的深化改革扫除障碍。同时,国家应对文化体制改革予以足够重视,充分运用政策、法规、行政管理、经济等宏观调控手段,调整布局,制定规划,使文化事业发展的总体规模、水平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的增长保持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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