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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敬老院突破四万所五十多万老人安度晚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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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农村敬老院突破四万所
五十多万老人安度晚年
本报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敬老院持续稳定发展。
据统计,从1978年以来,全国敬老院由7175所发展到4万余所,入院供养人员由10.43万人增加到52万多人,分别增长4.5倍和5倍。已有北京、河北、辽宁、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118个县(市)普及了乡镇敬老院,全国乡镇敬老院的覆盖面达57%。
办院水平不断提高,老人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老人年人均生活费已达680多元,比1978年增加5倍多。大多数敬老院实现了环境绿化美化、房屋砖瓦化、管理服务规范化。院内一般设有餐厅、浴室、会议室、医务室、康复室、娱乐室,配有彩电、冰箱、洗衣机、收录机、电风扇和棋、牌、书、报等。老人吃、穿、住、医、乐各得其所,欢度晚年。
敬老院向社会开放,取得了明显效益。全国建立起以敬老院为依托的乡镇五保服务中心2.7万个,覆盖面达48.3%,有1127个县(市)普及了乡镇五保服务中心。为散居五保对象提供全面服务。越来越多的敬老院面向社会开放,收养社会上离退休干部、职工和城乡有子女赡养的老人自费入院颐养天年。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0多所敬老院开展了自费收养,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开展“以副养院”活动,院办经济迅速发展。敬老院因地制宜开展种植、养殖、加工、服务为主的多种生产经营,走发展经济,“以副养院”的道路。1992年全国院办经济产值达8.3亿元,创利润1.3亿元。江苏、山东等省院办经济年产值突破亿元,河北、辽宁、吉林、江苏、山东等省院办经济年利润达1000多万元。不少敬老院的肉、蛋、禽、菜基本实现了自给或半自给,使敬老院由依靠集体供养向自我保障方向发展,既提高了老人的生活水平,又减轻了集体和农民的负担。
(王克俭  张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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