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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992年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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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13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家统计局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1992年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1992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18.24‰,自然增长率为11.60‰,出生人口为2119万,全年净增人口为1348万,与上年相比,全国少生了139万人,净增人口减少了142万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主要数据如下:
注:1、全国数据根据抽样误差和调查误差进行了修正,分省数据未经修正。2、全国数据为我国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的数据,不含台湾和港澳地区中国同胞。分省数据未含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 (据新华社)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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