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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家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证券业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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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14
第2版(经济)
专栏:

  四十五家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证券业务
本报北京3月13日讯 记者施明慎报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日前决定,今后凡欲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聘请取得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和相关业务。并且企业有权自行选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任何政府部门不得干预。目前全国16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中,已有“中华”、“中洲”等45家经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确认,取得了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据悉,来我国协助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股票和股票上市交易的境外注册会计师,必须属于在中国境内设有常驻代表机构的国际会计公司在境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取得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从事证券业务时,接受财政部和证监会的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专业人员在执行上述业务出现重大疏漏、严重误导、欺诈舞弊以及其他违反证券和证券市场有关法规的行为时,证监会可建议财政部予以处罚,亦可吊销其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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